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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十二期
2023-12-05

保险产品融资

第二十二条 国家推动保险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分散风险、补偿损失需求和保险产品

修改提示

本条是新增加的内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措施中,保险的作用不容忽视。通过保险产品融资,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担保物不足等问题,还可以分散银行的贷款风险。增加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

【释 义】

一、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的含义


根据本条规定,国家推动保险机构开展与中小企业贷款有关的保险业务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保证保险。该保险是为满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融资需求,由中小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贷款银行为被保险人的保险。贷款银行以此保险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向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在中小企业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银行的贷款损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贷款合同的借款方和贷款方,保险人是依据保险法取得经营保证嫌业务的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性质属于保险,而不是担保法中的保证。二是信用保险。该保险是债权人向保险人投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债权人的中小企业投保了信用保险以后,就可以将保单作为一种保证手段抵押给贷款银行,通过向贷款银行转让保险赔款,保证银行能收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