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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科技厅关于建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备选项目库(科技领域)的通知
2023-12-05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加大财政与金融融合度,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5年开始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以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产业引导基金分别用于工业、农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对外开放以及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

  为确保基金规范运作,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引导基金的投资重点、方向和领域,加快建立引导基金投资备选项目库。为提高产业引导基金使用效益,我厅将建立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科技领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

  (二)自有或引进技术、成果、专利的转化或产业化项目。

  (三)项目产品市场明晰,产业化前景明朗。

  (四)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是在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三是企业具有一定创新能力、成长性好。

  (五)集团下属企业,原则上通过集团统一进行申报,不限项目个数。

  (六)优先选择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软件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的项目和未来三年内有主板或三版上市意愿的企业项目。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科技厅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形成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科技领域)。该项目库作为今后拟推荐投资项目的主体库,每批产业引导基金拟推荐的科技项目将优先从项目库选取。该项目库属开放库,在本次集中受理结束后,常年接受入库申请。

  (二)申报材料

  入库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 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科技领域)申报表。

  2. 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项目入库申报采取属地化管理。各市、县(区)科技局等单位对申报的项目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于2015年5月26日前报科技厅条财处,纸质材料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nxkjjr@163.com。有关具体事宜请登录宁夏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

  (四)申报要求

  各市、县(区)科技局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相关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人:杨阳,马俊理。0951-6087036,5032796

  附件:申报相关附件:

  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科技领域)申报表.doc

  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科技领域)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