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3〕236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相关单位:
为指导各有关方面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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