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
《2023年全区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轻工纺织产业包抓领导审阅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对照职责分工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工作推进落实。
自治区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全区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等部署安排,扎实推进全区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紧扣五年战略,明确年度目标
1.实施“1556”发展战略。立足我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依据《宁夏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深入实施全区轻工纺织产业“1556”发展战略,用五年时间倾力打造1个千亿产业、发展5个百亿行业、培育5个生产基地、建成6个产业集群,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轻工纺织产业新格局。(责任单位:包抓机制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确保产值稳定增长。全产业全年产值力争达到86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其中,食品行业产值不低于520亿元,医药行业产值不低于90亿元,纺织行业产值不低于130亿元,轻工其他行业产值不低于120亿元;全区五市及宁东轻工纺织产业全年产值同比增长率全部达到10%以上,其中石嘴山市和宁东超过20%,银川市食品行业产值增长10%以上,吴忠市纺织行业产值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坚持规划引领,狠抓落实执行
3.印发五年发展计划。抓紧制定《宁夏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明确产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产业布局、重点方向、主要任务、重大项目等,报请自治区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抓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为各地布局产业和大抓发展提供依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4.细化工作方案措施。各地结合《宁夏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和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重新梳理产业布局和发展思路,因地制宜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五年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自治区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市场、经济等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有关工作方案,确保推动措施取得实效,产业发展实现预定目标。(责任单位:包抓机制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三、突出重点行业,推动加快发展
5.全方位发展枸杞深加工。坚持枸杞药品、保健品、饮品、食品全面发展,加强枸杞功效物质提取精制技术和“药”字号、“健”字号等功能性药食同源产品研发。加快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枸杞)示范园区和中宁县枸杞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打造枸杞精深加工集群。积极开展产业招商引资,加强地理标志管理和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努力打造全国枸杞制品生产基地。全年枸杞鲜果产量不低于35万吨,规模以上深加工企业产值力争突破4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林草局、市场监管厅、药监局,五市及中宁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高端化发展乳制品加工。坚持乳制品本地化、高端化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低糖、低脂、高钙新产品,加大低温乳、发酵乳、婴幼儿(中老年)配方粉及奶酪、奶油、冰淇淋等高附加值乳制品生产,大力开发满足不同人群健康需要的乳蛋白、益生元、乳清、乳糖等功能性乳品基料,积极打造国内领先的高端乳制品生产基地。全年乳制品产量不低于250万吨,乳制品规上企业产值力争超过20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农业农村厅,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品牌化发展葡萄酒生产。扎实推进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葡萄酒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加强品牌酒庄集群建设,推出无醇葡萄酒、葡萄蒸馏酒、佐餐系列酒等新产品,突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区域品牌,一体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建立产区统一的品牌信用监管体系,努力打造全国优质高端葡萄酒生产基地。全年生产葡萄酒不低于1.3亿瓶,酿造产值力争超过7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葡萄酒管委会,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集聚化发展医药制造。聚焦化学原料药和特色中药方向,加快壮大发展步伐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推动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发展,积极培育医疗器械产业,启动建设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和中药生产等医药产业集聚区,加强集群化发展,壮大一批宁夏优势品种和知名品牌,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医药制造产业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农业农村厅、药监局,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规模化发展化纤生产。加快推进高性能纤维产业培育,以氨纶、芳纶、碳纤维等差别化、功能化纤维及制品为重点,启动“原料-中间体-化学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先进完整产业链构建工作,扎实推进“中国氨纶谷”和化纤制造集群建设。积极开展高性能纤维规模化、稳定化和低成本制备技术,加大医用和具有功能防护要求的纺织化学品研发力度,着力培育耐高温、高性能、热塑性复合材料制造和产业化技术,努力打造全国现代纺织原料生产基地。全年新增氨纶产能3.6万吨以上,化纤规上企业产值力争接近5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协同推进其他行业发展。食品行业的其他子行业要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和资源禀赋,努力在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水平,研发高附加值产品,打造宁夏特色品牌上下功夫,积极建设绿色食品制造集群。棉纺行业要与国外市场和沿海城市下游产业深度对接协作,尽快走出低谷、恢复发展。羊绒加工要在产业链延链壮链上狠下功夫,加快灵武、同心两地羊绒加工集群建设,做大规模、做强成衣生产,以优质精品重振市场形象。轻工其他行业要瞄准区内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消费市场需求,提振信心、抢抓机遇,加快布局推进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农业农村厅,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强化工作举措,凝聚发展合力
11.加强督导推动。包抓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推动产业发展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情况的督导,按月开展重点企业运行监测,每季度通报产业发展监测数据和工作动态,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加强工作调研,坚持台账管理,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五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县(区)推动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督促,按月汇总报送重要进展数据和情况。(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统计局、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深化科技创新。支持轻工纺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着力提升轻工纺织领域科技创新的基础支撑能力。积极落实产业科技项目资金和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等支持政策,新认定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推进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转型升级等各项支持鼓励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广泛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等技术改造,大力培育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领先示范企业(产品),全年培育升规入库企业5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4.狠抓招商引资。聚焦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自治区统筹协调、搭建平台,市县突出重点、精准对接,园区逐一细化、确保落地,全年开展区外集中招商和产业推介活动不少于4次,五市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各不少于3次,力争落地项目超过100个、总投资超过10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信厅、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5.推动项目建设。加强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监测调度,做好各类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扎实推动自治区和市县项目库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早开工、早建设、早建成、早达产、早见效。全年新增竣工投产项目不少于50个,贡献产值不低于5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6.深化交流合作。积极组织产业重点行业企业参加国内各类展览、展销等交流活动,助力企业与全球、全国大市场全方位对接。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技术、资本、标准、专利、管理经验等交流合作。深化东西部产业合作,主动吸引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在我区建设飞地园区、园中园发展轻工纺织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加强政策保障,激发发展活力
17.完善专项政策。在现行工业和信息化、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上市融资等各领域支持引导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力争启动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建设工作,引领产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
18.推动政策落地。加强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稳保促、惠企纾困、税收金融、支持发展等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兑现落实,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支持、增强信心,促进产业稳定发展、加快发展。各地结合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强落实执行和特色化政策创设,针对性引导本地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包抓机制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19.强化人才建设。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开展人才培训,加强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建设,加快构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育和用工培训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及包抓机制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0.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线上线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曝光质量违法和制假售假行为。依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通报,引导支持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牵头或参与相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不断推进全区有机产品、绿色产品认证,持续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保护。(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卫健委,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完成时限: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