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办发〔2023〕10号
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按照《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3〕1号)要求,现就2023年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列入清单的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并公布实施规范,优化完善办事指南,做好相关清单衔接一致及动态调整。(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 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配合)
(二)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修订完善全区商务系统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持续提高全程网办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 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外商投资服务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配合)
(三)落实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备案事项,细化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可办、“一网通办”、易办快办。(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配合)
二、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机制,推行企业年度报告 “多报合一”改革
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推动实现涉及商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 “多报合一”。(责任处室:外商投资服务处)
三、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
优化强化稳就业一揽子政策,开展 “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创建政府与企业联动、就业与创业互补等机制,着力缓解“用工难”“就业难”。打好援企稳岗、助企扩岗等“组合拳”,支持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电商、快递、送餐、家政等行业。(责任处室: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物流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优化外资外贸环境
(一)加大跨境贸易支持力度。以“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为契机,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服务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力度,线上线下相结合搭建境内外展会平台,支持企业稳订单拓市场。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外商投资服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坚持国资、民资、外资平等保护,保障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推动一批制造业领域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一站式”服务。(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外商投资服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 “单一窗口”功能。发挥 “单一窗口”宁夏95198服务热线作用,为企业提供进出口货物通过全流程查询服务。指导企业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功能办理跨境贷、出口贷、信保贷等融资贷款业务。(责任处室:口岸管理处)
(四)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深化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合作协议,持续开行南向陆海新通道及“一单制”铁海联运班列。出台国际货运班列支持政策,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信息对接共享,促进多种运输协同联动。(责任处室:口岸管理处)
五、强化智慧政务数字支撑,深化政务信息系统对接融通
提速推进各类政务信息化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连通,力争2023年6月底前,区属专业审批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实现对接融通;2023年底前,国务院部门垂管系统按需实现 “应接尽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一网通办”对接全覆盖。(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办公室、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配合)
六、切实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一)推动消费升级提质增效。开展 “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疗文体服务等促消费一揽子政策,实施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培育新兴消费,以消费结构转型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处室: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贸易促进处、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做好“稳物价”工作。加大粮油肉蛋奶果蔬供给,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提高储备、物流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投放政府储备冻猪肉、调控牛羊肉及冬储蔬菜,减少物价波动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责任处室: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市场体系建设处、物流促进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各相关处室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想对策,出实招,求突破,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